《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各项目选派办法及《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等材料已经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公布。为保证我校教师顺利申请相关项目,现通知如下:
一、 受理时间: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1月5-15日申请。
2. 地方合作项目:4月6-20日申请。
二、 2014年申请需注意和强调的事项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请时需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2. 地方合作项目,自2014年起,申请时需提交邀请函,自2015年起,申报时须外语合格,留学资助有效期调整为一年。
3.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5年3月31日。
4. 被录取人员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5. 被录取人员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6. 其他信息以网上公布为准。
请我校教师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项目,提前做好准备,及早与接收单位联系,申报时并取得所在部门的同意,进行申报。
联系人:逯红梅
电 话:8616802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