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按照我校“政府专项资金规划申报领导小组”的要求,决定启动我校2015年度省级高等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借此机会建立我校“政府专项资金项目库”。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内容
专项资金支撑范围主要包括:省内高校师资队伍建设,重点科研平台建设,科学研究;省教育厅所属公办高校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和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高校转型发展和学科专业结构调整,高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对于临时性或阶段性的工作和任务所需资金,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在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二、项目申报要求:
1.专项资金项目期限为一年,每个部门一年内可报N个项目,每个项目填一套申报材料;
2.单个项目申报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3.以前年度已获财政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以前年度申报过,但未获财政补助项目需要重新申报的,要认真修改、完善后再申报(详见附件3);
5.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合法,不得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
6.对与申报项目相关的非政府采购内容,应在申报书中单独做出说明(如申报书中“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之三”的差旅、培训等费用);
三、项目申报程序
1.根据项目申报内容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由各相关单位与归口管理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部、人事处、科研处、后勤服务处、网络中心、图书馆等)协商确定拟申报的专项资金项目,并组织填报。
2.对申报的同类多个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择优排序,2014年12月5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统一交“政府专项资金规划申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查。
3.属同一大类但由不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申报的项目,其总体排序由“政府专项资金规划申报领导小组”会商后,由学校审议确定。
4.各部门申报的项目,学校“政府专项资金规划申报领导小组”将按照学校的发展需要,结合项目申报书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入选我校“政府专项资金项目库”,再从库内遴选出部分项目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审核;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以正式文件报送省财政厅。
四、项目实行的相关要求
1.专项资金项目年度预算一经审定下达,必须严格实行,并在当年实行和支出完毕。
2.专项资金项目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实行。
3.调整预算;不得擅自超预算调整工作任务,扩大开支范围。确需变更项目内容或者调整预算的应当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
4.专项资金项目实行绩效考核和追踪问效制。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按照有关绩效考评办法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
五、填报材料
以下四项。
1.高校申报省级高等教育专项资金项目明细表(见附件1);
2.省级高等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1-1)
3.项目申报书(含项目建设申请理由、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项目支出预算表、项目建设绩效目标等)(见附件2);
4.项目可行性报告
六、其他
上交材料:第五条规定的四项内容纸质版各1份,电子版寄至电子邮箱内。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12月5日下午3点前
项目申报联系人:于龙
联系电话:86168220,13844164959
地点:综合楼1112室
邮箱:[email?protected]
附件:1.高校申报省级高等教育专项资金项目明细表;
1-1:省级高等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高等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库申报书(样表);
3.我校政府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名单(即2013-2014年未获财政补助项目名单)。
2015省级专项申报通知.rar(32.2 KB)
msyz888明仕官网政府专项资金规划申报领导小组
2014年11月27日